“可是薛哥,”
经纪人小心翼翼开口,
“《蒙面歌王》主要是由300位现场观众投票啊。
这种接地气、朗朗上口的歌,观众记忆点一定很深。
你之前唱的歌都太高级了,听完觉得好,但转头可能就忘了。
这歌……听完一遍,脑子里全是老鼠爱大米,投票的时候第一个想到的就是你啊。”
薛前心里一动。
这话,有点道理。
前两期他唱的都是精心打磨的情歌,他已经做到了极致。
可还是输了。
如果第四场还是唱类似的歌,结果又能有多大的改变?
可这种歌不一样,魔性洗脑,说不定观众投票的时候会下意识的投给他。
但……
“我一个准天王,唱这种歌?传出去不得被圈内笑掉大牙?”
他咬着后槽牙。
面子和利益,在心里疯狂拉扯。
他是科班出身,唱的歌也向来是堂堂正正,从未唱过这种风格的歌曲。
甚至,在某次的访谈中,他还批判了那些网络神曲,觉得那些不叫歌曲,纯粹是哗众取宠。
如果是以前,他一定不会唱这首歌。
甚至是看到都觉得污了自己的眼睛。
但是,
他卡了三年的天王门槛,这次《蒙面歌王》是最好的机会。
赢了,一步登天,
输了,还不知道要再熬多少年。
可唱《老鼠爱大米》,就算赢了,他也会感觉自己不干净了。
这可是一辈子都未必能够洗脱的污点。
“薛哥,反正戴着面具呢!”
经纪人一拍大腿,
“谁知道是你唱的?
等拿了擂主,进了排位赛,后面再唱别的歌挽回来不就行了?
等成为歌王,揭面的时候,大家只会说你风格多变,百变歌王,实至名归!”
对啊!
薛前猛地抬头。
戴着面具呢!
金角大王唱什么,跟他薛前有什么关系?
等力压诸天王,成了歌王,自有大儒为他辩经。
他盯着手机屏幕,又看了一遍歌词,咬了咬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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